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
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产品认证第二批目录的公告和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第二批城市轨道交通装备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3年10月13日和10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产品认证第二批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44号)(附件1)、《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第二批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2023年第22号)(附件2)分别印发,现予转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目录情况说明
第二批目录共计5个类别,包含19个产品,其中:工务产品、供电系统、通信系统、车站设备为新增类别,共包含16个产品;牵引传动系统在第一批目录的基础上新增3个产品。两批目录共计12个类别,包含48个产品(附件3)。
二、认证规则情况说明
第二批规则共计6项,包含新发布4项、修订2项,其中:新发布工务产品、供电系统、通信系统、车站设备4项规则;牵引传动系统,在2019版规则的基础上补充了牵引系统、永磁同步电机、制动电阻3个新增产品的认证要求;CBTC系统,因认证依据标准变更,在2019版规则的基础上对标修订了认证要求。
三、认证机构资质说明
国家认监委将按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类别”分别批复认证机构资质,有条件的机构可以按照认监委2019年11号公告中的要求进行申请;之前已获批牵引传动系统和CBTC系统认证资质的机构,请尽快申请补全新增能力要求。协会将及时在官方网站和公众号(具体见第六项)发布机构资质获批情况,请保持关注。
四、认证采信工作计划
协会将视认证机构资质获批情况,综合分析产品认证周期,适时提出第二批目录产品的采信启始时间建议,以使产品制造方有充裕、合理的时间开展认证工作。时间表仅为建议性质,采购单位亦可提前提出相关要求。
五、认证培训工作计划
协会计划于2023年底组织认证工作培训,为新增的产品制造方和其他有需求的单位提供产品认证专员培训服务,主要包括相关政策解读、基础知识普及、实施规则解读、采信推动建议等,学员通过考试,由协会统一颁发结业证书,具体计划将另行通知。
六、认证信息交流共享
请有业务关联的单位填写附件4,备案一名认证专员,便于交流协调日常工作。认证相关信息可登录中国城市轨道交通认证信息平台(网址:https://certification.camet.org.cn/)或协会公众号(订阅号: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查询,如有其他疑问,可致电城轨装备认证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李楠 010-83935764
特此通知!
附件:
1.《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产品认证第二批目录〉的公告》
2.《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第二批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
3.《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产品认证目录》
4.《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产品认证专员信息备案表》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
202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