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3年10月31日,国家认监委发布第二批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其中修订了第一批发布的《特定要求-城市轨道交通牵引传动系统》《特定要求-基于通信的列车运行控制系统(CBTC)》,修订后规则名称不变,规则编号中的年代号由2019变更为2023。规则修订换版对认证机构资质要求和认证活动均产生一定影响,具体说明如下,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调整采信要求。
一、规则修订情况
(一)《特定要求-城市轨道交通牵引传动系统》
2023版规则补充了牵引系统、永磁同步电机、制动电阻3个新增产品的认证要求,原有5个产品的认证要求无变化。
(二)《特定要求-基于通信的列车运行控制系统(CBTC)》
2023版规则修订了原有各系统产品的认证依据标准和检测项目等多处内容,具体见附件。
二、对已获证产品的要求
根据国家认监委2023年第22号公告要求,已经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可继续使用,认证证书转换工作采取到期换证、产品变更等自然过渡方式完成。
三、对认证机构的要求
根据国家认监委秘书处认秘函〔2024〕3号文件要求,2023年10月31日前,认证机构已受理的认证申请,仍可依据2019版规则颁发认证证书。2023年11月1日起,认证机构受理的认证申请,应依据2023版规则颁发认证证书。此前已获批上述两系统认证资质的机构,其自有或签约检测机构应补齐规则所列全部检测项目的CMA资质,经国家认监委确认后,方可依据2023版规则颁发认证证书。
资质确认情况将在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官方网站的认证信息平台公示。
四、认证证书差异
(一)依据规则不同
各CURC认证机构均以不同方式在认证证书上载明了依据的规则名称和编号,可通过编号中的年代号进行区分。
(二)依据标准不同
可通过认证证书载明的“认证依据的标准、技术要求”的名称和编号进行区分,但该差异仅能识别CBTC系统的新旧版差异,牵引传动系统原有的5个产品依据标准未进行变更,此处无变化。
各单位可依据上述情况,识别新旧差异,调整采信要求,如仍有疑问,可随时与秘书处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李楠 15066270581
附件:《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基于通信的列车运行控制系统(CBTC)》修订说明
城轨装备认证技术委员会
2024年2月29日